在孩子去日本留学之后,不少家长会选择去日本看望孩子,顺便还可以在日本玩一波。这种时候是需要办理日本探亲签证的,那么办理探亲签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吗?今天出国留学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探亲签证期限:
探亲签证是短期停留签证的一种,根据在日亲属提供的邀请材料,由日本驻中国各地区领事馆的签证官,决定在留期限的长短。一般最短为15日,最长为90日。
在成功申请下签证后,在日本的那段时间需注意:
禁止以任何形式,从事任何有报酬的就劳、工作、经商、经营活动,因为在留期限不超过90日
不可办理国民健康保险;
不可在日本的银行办理银行卡以及存折等;
不可在日本开设金融机构的口座账号;
不可在日本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手续;
不可在日本考取机动车驾照。
探亲签证是否可以申请延期?
持探亲签证入境日本的中国公民如果有特殊的理由,(例如照顾女儿怀孕、分娩、坐月子等等)(例如父母或亲属本人在日本生病或发生意外事故等等)可以在日本当地的法务省入国管理局申请延长探亲签证的在留期限。延期的结果,是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或理由书由日本当地的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审查官决定的。延期的上限为90日;也就是说,持探亲签证入境的中国公民不论有任何理由,从入境到出境,最长停留期限不能超过180日。
其他注意事项:
不论邀请亲属的数量是多少,只需要1个身元保证人就可以了。
如果委托在日本的外国人做身元保证人,该外国人必须具有以下之一的证件:3年就劳签证、或永住签证、或3年定住签证、或3年投资经营签证,并且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不能是被抚养人(例如主妇、主夫等)身份。
如果邀请人自己本人是3年签证或永住签证,符合身元保证人的各项条件,能够出具相关的材料,也可以自己做身元保证人。
如果邀请人自己本人是留学签证,委托自己在读大学的日本人教授或副教授做身元保证人,该教授或副教授只需要提交《在职证明书》和《身元保证书》,不需要提交《住民票》、《收入证明书》、《课税证明书》等材料。
如果邀请人自己本人是文部省奖学金受给的国费留学生,不需要提供身元保证人的相关材料。
探亲访友签证申请者
申请会见在日亲属(有血缘、婚姻三亲等以内关系的)及访友者(除观光),必须具备以下材料。
注意事项
1. 签证申请时,除特别注明外,请提交以下材料的原1份
2. 各个材料必须都是发行后3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注明有效期时,应在有效期内提交)
3. 原则上,根据居住地来决定申请签证的代理机构
4. 必须由本人前往代理申请机构申请,代理申请不可
5. 请确认从申请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至赴日预定日(除双休日及本馆休馆日)能确保5工作日后再提出申请(“申请日”是指签证申请代理机构将申请材料送进本馆之日
6. 审查结果如无问题,从申请日次日起算,(除双休日及本馆休馆日)第5个工作日发放签证。
7. 签证审查时根据情况,有时需要在以下材料外提交其他追加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 签证申请书
2 照片 照片1张(长4.5cm×宽3.5cm~4.5cm)
3 护照
4 户口薄的复印件 . 户口簿上各栏内容(姓名、婚姻状况、工作单、位职业等)与现状一致
2. 户口簿需出示原件
5 暂住证或居住证 . 户籍在本馆管辖地区范围外的申请人需提交暂住证复印件或居住证
2. 暂住证或居住证上各栏内容(姓名、婚姻状况、工作单位、职业等)与现状一致
3. 暂住证需出示原件。
6 亲属关系公证书 探亲签证只需提交
二.身元保证人提交的材料
1. 邀请人是以“留学”在留资格现居留于日本,并由在该留学生学校工作的常任教授或助理教授作身元保证人时,以下材料中,只要该教授或助理教授的在职证明书。
2. 邀请人为日本国国费生时,除以下材料中的住民票以外,再提交国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书或奖学金授给证明书或入学许可书(记载有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期间、奖学金金额、大学内的所属部门、在学资格)中的任何一种资料。不要身元保证书。
3. 外国人做身元保证人时,原则上为具有任何一种在留资格并现居住在日本的人员。
(注1) 必须是现居住在日本,在留期间为「3年」的人员。
(注2) 如果是「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时,被抚养者除外。
o 如果是「外交」、「公用」、「永住者」、「特别永住者」时,被抚养者除外。
o 「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 /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技能」、「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者等」、「定住者」、「特别活动(イ・ロ)」、「特别活动(高度学术研究活 动、高度专门・技术活动或高度经营管理活动)」
三.保证人的国籍 需提交材料 备注
身元保证人为日本人时
1身元保证书
2住民票 记载有家庭全员及亲属关系的(同一户主里,如有外国人的情况,记载事项不要有省略的部分(住民票コード栏除外))
3在职证明书 公司经营者提交法人登记薄謄本、个人事业者提交营业许可证或盖有税务局受理章的确定申告书的复印件
4所得证明书
1. ) 市区町村长发行的最近的课税证明书(记载有总所得金额的)
2. ) 税务局发行纳税证明书(格式2)(记载有总所得金额的)
3. ) 盖有税务局受理章的确定申告书的复印件(记载有总所得金额的、但是如果电子申告e-Tax的状况、请提交「受信通知」及「确定申告书」)。
上记3种材料中的任一。另,源泉征收票不可以受理
身元保证人为外国人时
1 身元保证书
2住民票 记载事项栏内不能有省略(住民票コード栏除外)
3在职证明书 公司经营者提交法人登记薄謄本、个人事业者提交营业许可证或盖有税务局受理章的确定申告书的复印件
4所得证明书
1. ) 市区町村长发行的最近的课税证明书(记载有总所得金额的)
2. ) 税务局发行纳税证明书(格式2)(记载有总所得金额的)
3. ) 盖有税务局受理章的确定申告书的复印件(记载有总所得金额的、但是如果电子申告e-Tax的状况、请提交「受信通知」及「确定申告书」)。
上记3种材料中的任一。另,源泉征收票不可以受理
5有效的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面复印件
3.邀请人提交的材料
邀请人的国籍
邀请人为日本人时
(身元保证人与邀请人为同一人时,(3)及(5)不要。
1 邀请理由书 由邀请签证申请人的在日亲属、友人制作
2滞在予定表
3住民票 记载有家庭全员及亲属关系的(同一户主里,如有外国人的情况,记载事项不要有省略的部分(住民票コード栏除外))
4在日亲属(中国人配偶者等)的住民票 记载事项栏内不能有省略(住民票コード栏除外)
(和邀请人是同一户主,邀请人世带全员分的住民票上有记载的情况可省略其住民票)
5在职证明或在学证明
6证明赴日目的的资料 邀请理由为探亲,例如:照看在日亲属的分娩、照顾病人、参加婚礼等时,请添付医生的诊断书、婚礼地点的预约证明书等的证明邀请理由的资料。
邀请人为外国人时(身元保证人与邀请人为同一人时(3)、(4)及(6)不要
1 邀请理由书
由邀请签证申请人的在日亲属、友人制作
2滞在予定表
3住民票 记载事项栏内不能有省略(住民票コード栏除外)
4在职或在学证明书
5证明赴日目的的资料 邀请理由为探亲,例如:照看在日亲属的分娩、照顾病人、参加婚礼等时,请添付医生的诊断书、婚礼地点的预约证明书等的证明邀请理由的资料。另外,访友时,请提交证明申请人与邀请人关系的照片、信件等的资料。
6有效的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面复印件
四.有关签证申请人在日亲属(中国人配偶者等)的资料(仅限于探亲)
住民票,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面复印件。
(在日亲属为中国国籍时,要提交。在日亲属为日本国籍时不要。)
※例:身元保证人及邀请人为日本人(中国人配偶者的丈夫或妻子等)时,要提交在日亲属的登录住民票,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面复印件。
五.其他
(1)签证有效期
有效期3个月,停留天数为15天,30天或90天。具体签证的发放,本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