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多次往返签证的人员包括:医生、律师、会计师等国家公职人员,大学(大专)专任教师以上资格的教师以及小学初高中教师,总领事所认同的著名艺术家、演艺人以及体育运动员,定期通航到韩国的航空公司、海运公司职员,国际通用的信用卡中持有金卡以上等级的诚实客户,月收入5000元(年收入60000元人民币)以上人员,211工程大学毕业生,中国企业联合会选定的500强企业科长级以上人员或者6个月以上在职人员。
新政策自8月1日开始实施后,以下人员均可申请三年多次往返韩国的旅游签证:带领团体旅客入过境的旅行社导游,访问韩国或其他OECD国家两次以上人员,以医疗旅游签证入过境的人员,已证明持有的房产、金融财产、企业体等个人资产超过五百万人民币以上人员,中国公务员或国营企业职员,对韩国投资100万美元(10亿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职员,申领退休金满55岁以上人员。